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624.“以及三四代”表对虚假和由它们产生的邪恶的定罪。这从“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儿子”是指邪恶的虚假,如刚才所述(10623节)。经上之所以说“三四代”,是因为“三”与真理或虚假有关,“四”与良善或邪恶有关。在圣言中,一切数字都表示真实事物,一些数字属于属灵类别,一些数字则属于属天类别。数字三、六和十二属于属灵类别,数字二、四和八属于属天类别。属于属灵类别的数字与真理或虚假有关,而属于属天类别的数字则与良善或邪恶有关。“三”也表示整体上的一切真理,“四”表示整体上的一切良善。这一切解释了为何“三四代”表示虚假和由它们所产生的邪恶。但这些话的这层意义是天上的意义,因为它是由这些数字与这些虚假和邪恶的关系产生的。至于何为邪恶和由它们所产生的虚假,以及何为虚假和由它们所产生的邪恶,可参看10109节提到的地方。不过,还必须在此对它们作出一些说明。邪恶是一切虚假的源头,因为虚假就是那确认邪恶,或说证明邪恶是正当的,邪恶和虚假在一个人里面如意愿和理解力那样一致行动;事实上,一个人所愿意去做的,他也愿意去理解,因为他会通过理解力在自己面前在思维上,在他人面前在言语上形成自己的邪恶。由此明显可知何为邪恶和由它所产生的虚假,也就是邪恶的虚假。但当一个人在自己的心智中确认某种邪恶,或证明某种邪恶正当,然后得出结论,认为它不是邪恶,从而继续行恶时,虚假的邪恶就存在了。在这种情况下,他所行的邪恶来自虚假。例如,有人若为使自己满意,确认或证明通奸不是邪恶,由此继续犯下这种罪行,就会陷入虚假的虚假,因为他出于一种错误的假设而犯下这种罪行。虚假的邪恶主要存在于宗教信仰的问题上,因为包含在教义中的虚假会说服一个人确信某事是善的,而事实上,它是恶的;有时则说服他确信某事是恶的,而事实上,它是善的。
10052.“要把整个公绵羊烧在坛上”表与主里面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的主之神性人身的内在。这从“烧”、“公绵羊”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烧”是指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如下文所述;“公绵羊”是指人里面的内在之物,因而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之神性人身的内在(10042节);“坛”是其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人身的主要代表,如刚才所述(10051e节)。
要知道,每个人里面都有一个内在,一个外在,被称为他的内在人和外在人;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他在内在和外在方面都在重生;这种重生就是良善与真理在二者里面的结合。类似的过程发生在主的人身里面。然而,论到祂的人身,不能说祂的人身重生了,只能说它得了荣耀,因为祂里面的至内在之物(这至内在之物在人里面被称为来自父亲的灵魂)是神性本身;祂从耶和华成孕。神性本身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主将祂的人身与这神性合一,从而将祂的人身也作成神性,故不能说祂的人身重生了,只能说祂的人身得了荣耀,因为“荣耀”就是作成神性,如刚才所述(10053节)。与公绵羊和羔羊的燔祭有关的代表描述的就是祂的内在人或内在人身的荣耀。
“把整个公绵羊烧在坛上”表示将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与祂人身的内在合一。这样做首先是因为,祭坛是主之神性人身的代表,烧燔祭所用的坛上的火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从10051e节所提到的地方可以看出来);其次是因为,作为燔祭而被烧的“公绵羊”表示与人同在的内在之物,因而表示主之人身的内在(10042节)。由此明显可知,“把整个公绵羊作为燔祭烧在坛上”表与主里面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的主之神性人身的内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